美术作品怎么进行版权登记?
作者:内蒙古永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6 08:42:55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美术作品怎么进行内蒙古版权登记?
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美术作品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品说明(包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3、作品版权归属证明书
4、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5、作品权利保证书
6、作品登记表和登记一览表
7、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书
申请进行版权登记的,有一定的受理范围,具体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等等。而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版权登记,具体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怎么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
一、怎么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
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条件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文字作品标题受著作权保护吗
文字作品的名称应属于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不仅限于文字作品的标题,还涉及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各类作品的标题。作品的标题能否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整个世界范围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国家对其采取著作权的方法保护,有的国家采取其他方法给予保护,有的国家则不予保护。
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保护的国家,也并非所有的作品标题都受著作权保护,而是视情况对作品的标题分别采用著作权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例如法国1957年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智力作品的标题,只要具有独创性,同作品一样受本法保护。即使在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不得在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在同类作品上使用该标题。对于那些不具备独创性的作品标题,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给予作品标题著作权法保护时,如何界定标题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标题可否作为单独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鉴于国外的实践经验,如果只对具有独创性的标题给予著作权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就必须划定是否具有独创性的界限,这无疑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我们认为,作品的标题宜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而不宜由著作权法保护。这样,不管标题是否具有独创性,只要被他人用于商业目的,都有可能寻求法律援助。
百度上的图片会侵犯版权吗一些图片有版权,而另一些没有。请小心使用。百度搜索只提供搜索服务和搜索结果。点击打开图片后,会显示提供图片的相关网站,部分网站标有版权All字样,禁止转载。这些肯定有版权。百度搜索到的没有标注版权的图片会导致侵权吗?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
(一)文字作品。(2)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艺术和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第10条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a)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和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配音、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七)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拍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权的主体;(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通过有线传输或者转播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以及通过扬声器或者其他类似传播符号、声音和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未经2人以上许可,不得支付报酬,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2人以上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进行个人研究、调查或者欣赏。
2019著作权转让信息详解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
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
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此判断,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
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1、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2)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
2、转让流程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
3、转让需提供的资料(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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