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取得条件是什么?
作者:内蒙古永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1 08:36:08
著作权取得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发生。但著作权的取得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分别是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下面就让小编来详细介绍下。著作权取得条件
1、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2、形式条件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着作。主要分为三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对外国人而言或同一国际公约缔约国之外的人,著作权则因作品在该国出版或以其他形式被使用而自动取得。人们通常称这种做法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也称无手续原则。在已经建立著作权法制的国家,大多数实行这一原则。第二种做法是,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但是,登记的时机和办法,实行登记制的国家又各有区别。我国历史上《大清著作权律》以及后来的《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都曾实行过登记制。
此外,有些国家虽然实行登记制,但并不以登记作为获得著作权的条件,而是分别作为确认著作权的条件,方便著作权确权诉讼的手段和国家有关部门有效收藏作品的措施。《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都没有关于作品登记才能获得著作权的规定。所以,这两个公约的某些实行作品登记制的成员国,有关要求登记的规定,其法律效力只及于本国作者。对公约其他成员国的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不得要求以登记为前提条件。第三种做法是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比如,美国法律就要求作者在作品的复制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在我国对于版权登记的办理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如果您的作品需要流通,那您就需要及时的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版权登记申请,确保自己的作品权益可以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但是要登记版权,提前要做好一项工作,那就是版权登记查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版权登记怎么查询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版权登记怎么查询?
版权登记查询,其实与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所要进行的商标查询是一样的,在办理版权登记之前,进行一个查询,确认自己的作品是否可以登记版权,是否有类似的作品存在等。
我们的版权登记怎么查询呢?目前比较常见的查询方式有两个:
1、直接到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式需要作品申请人自己直接去进行查询,比较耗费精力。
2、委托专业的版权代理机构去查询:这个方式比较便捷,一般代理机构会提供人工查询服务,确保版权登记的成功率。
二、版权登记查询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版权登记查询,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对于版权登记办理的一些要求及规定:
1、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呼和浩特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
2、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国家,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国家,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
3、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登记收费类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呼和浩特著作权登记费;
二、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软件著作权可以变更或者是补充吗?软件著作权变更或是补充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给大家解释说明一下: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软件著作权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软件著作权允许变更的事项:①软件名称②软件版本号③著作权的姓名或名称软件著作权允许补充的事项: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①软件功能的增加或修改②软件权利发生转移;③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2、变更证明文件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法人名称变更的: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身份证明文件;4、登记证书申请人应当提交软件呼和浩特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5、查询结果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下一篇:内蒙古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最新文章
- 深入解析土默特左旗版权申请进度[ 2024-09-21 ]
- 土默特左旗音乐版权形式的法律保护与挑战应对[ 2024-09-21 ]
- 武川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多元化类型[ 2024-09-21 ]
- 清水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流程的实践指南[ 2024-09-21 ]
- 清水河音乐版权登记申办费用详解[ 2024-09-21 ]
- 回民区摄影版权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 2024-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