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摄影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内蒙古永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6 08:41:46
为了避免版权侵权,我们应该做好哪些防范措施?
为避免版权侵权,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更应当做好防范,提高版权意识。具体防范措施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办法,供大家参考。
避免版权侵权防范措施
1、加强知识产权权属约定除了经营者自己收集使用外,大多数版权资料可能来自外部采购,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必要时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避免涉嫌侵权。
2、建立版权使用规范手册企业知识产权使用部门,制定版权使用的审批流程、检索流程、发布流程,从源头和使用上规范,进一步降低版权侵权使用风险。
3、及时保护自身版权作品涵盖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企业自身其实拥有众多的版权,包括企业的LOGO、宣传册、产品图样、外观作品、企业装潢等,提议及时进行版权登记,避免诉争中版权证明效力。
4、积累正版素材数据库企业可以在日常工作中积累免费的正规版权素材库,便于日后经营活动中使用。亦可以类似人民网的倡议一样,业内建立合作同盟,实现互联互通。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标准规范是否适用著作权
一、标准规范是否适用著作权您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因此,一般认为,如果国家和行业标准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的,不适用著作权法,不拥有版权。但是,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曾经就标准的版权问题,与国家版权局进行了函商。当时得出结论: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这一结论值得商榷。
二、著作权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文档内有图文的作品,先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一次保护文字内容,再按照美术或摄影(根据具体图片来看)作品登记一次保护图片内容
2.著作权人为多人(两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里需要上传两个人的合作协议,私人聊天记录不能作为材料佐证;
3.著作权人姓名与作品署名不一致的,在作品介绍中说明一下情况,或者增加一个声明来确认身份一致;
4.为公司创作或者与公司、机构等相关联的作品,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要提交授权协议等证明材料;
5.录制好的音频文件按照音乐作品登记,曲谱按照音乐类型登记,歌词按照文字作品登记(不要求一定要拆分开登记,根据实际情况和版权保护的需求操作即可。
2019著作权取得方式
著作权取得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确认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发生。关于著作权的取得方式,经过小编的整理,可分为3种方式。
1、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制度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条件,作品只有经登记注册之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这种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登记主义或注册主义。注册取得制度的出现,在历史上起过积极的作用。实行注册取得制度,可以明确有效地证明著作权人的身份,有利于及时处理著作权纠纷,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注册取得制度并不能充分保护那些未及时登记的作品,也不能保护那些来自未实行著作权注册取得制度国家的作品。这是与《伯尔尼公约》的精神相违背的,因此,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多不采用这一制度。一些实行注册取得制度的国家也放弃了这一做法,转而实行自动取得制度。
2、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是指著作权以作品创作完成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无需履行任何手续。这一制度所依据的原则也称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或自动保护原则。这是《伯尔尼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确立的著作权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制度的优点在于,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可及时获得保护,可以有效地制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保护水平较高。但缺点在于,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未经登记的作品取证困难,所以有些国家的著作权法通过设立自愿登记制度作为补充。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取得上采取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保护。
3、其他取得制度参照各国不同规定,其他取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3类:(1)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美国的版权法即采用此制度。(2)版权标记取得制度。《世界版权公约》即采用此制度,该公约规定,一切已发表的作品均应加注版权标记,否则将视该作品进入公有领域。版权标记包括版权所有者姓名、首次出版的年份,以及在英文copyright的缩写英文字母C外加一圆圈,代表版权。(3)出版取得制度。即依据属地原则,以作品在一国境内的首次出版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标准。例如,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本法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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